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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律师的敲诈勒索案(6)(第2/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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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无论你们的索赔金额有多离谱,都谈不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主观故意。”

于波一点就透,眼前一亮,笑着说,“有道理,我真没想到这事儿能倒过来说。”

“这就是法律理解问题了,”杨毅清了清嗓子,“咱们看你们这个案子,你们之所以索赔,是基于对方故意撞车这一先行侵权行为。”

“没错儿,”张程鹏难得插了一次嘴,“我就是气不过,他们先撞车还有理了?”

“你们和对方,实际上形成了两个法律关系。第一,对方已涉嫌刑事犯罪,比如‘故意毁坏公司财物’或者‘故意伤害’,你们完全可以控告或自诉;第二,是民事法律关系,对于对方造成的人身、财产、精神损害,你们有权要求对方进行赔偿。所以,你们并不是虚构事实进行敲诈,是行使合法权利,具有明确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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