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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法院内网通知,参照执行!(第2/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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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

“沈煜,你打完官司再给我打电话,我有事问你!”

“好嘞,罗老师!”

………………

“庭外证人”带来的关键线索至此彻彻底底摆在了所有人的眼前。

虽然沈煜空口说没用。

但是大家对于罗老师的权威还是很认可的!

既然罗老师都说了有,那肯定是有了!

审判长姜婉晴也是连忙让法官助理搜索一下法院内网。

果不其然!

全国公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刚刚通过的法律补充条例的相关通知出现在了法院内网里。

《全国公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关于<龙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补充恶意补足年龄原则的通知》

【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

【根据全国公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今日常委会议讨论,鉴于目前未成年人保护法存在一些相关的纰漏,伴随着社会的经济发展,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越来越早熟,其完全已经具备相应的心理素质和决策能力。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犯罪引起重大社会舆论,关于《龙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究竟是保护未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的保护伞的定义越来越饱受争议。

经过常委会研究讨论决定:《龙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添加一条补充条例:恶意补足年龄原则,即目前法律案件中有关于未成年人的年龄的认定,普遍认定只要未满12周岁,既认定为没有达到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

本原则补充之后,如果能够证明未成年人在犯罪时的相关行为是具有恶意的,并且能够充分理解自己所做行为的后果,那么未成年人也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本通知即刻生效,各级公检法及相关单位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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